交通运输部检查指导组在天津明察暗访时发现 津蓟高速京秦地道存在渗流问题
交通运输部检查指导组在天津明察暗访时发现 津蓟高速京秦地道存在渗流问题
交通运输部检查指导组在天津明察暗访时发现 津蓟高速京秦地道存在渗流问题近日,交通运输部检查指导(jiǎncházhǐdǎo)组第十组(简称检查指导组)赴天津滨海新区、蓟州区、东丽区等8个区,采取明察暗访和专家(zhuānjiā)指导服务相结合的方式(fāngshì),开展汛期(xùnqī)暑期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指导工作,共涉及点位30个,发现问题隐患95项(xiàng),其中重大事故隐患1项,突出问题1项。
6月16日,检查指导组发现津蓟高速公路京秦地道(K98+400)边沟(biāngōu)存在(cúnzài)不明水源常年渗流外排的(de)突出问题。该路段于2003年建成通车,目前,排水点附近边沟局部破损(pòsǔn),周边挡土墙开裂。持续渗流、冲刷(chōngshuā)可能存在路基掏空、沉陷等风险,威胁地道整体结构安全。
经查发现,京秦地道与周边两处勘察点位设计高程相比落差在4米左右,两处勘察点位地下水水位深度分别为(wèi)3.4米和3.5米,检查指导组初步推测京秦地道低于两处勘察点地下水水位深度,导致地下水持续(chíxù)渗流外排(wàipái)。检查指导组认为,相关单位对渗流潜在风险(fēngxiǎn)深层次问题(wèntí)认识不足、重视不够,运营阶段也未对该问题深入分析,采取(cǎiqǔ)工程处置措施。检查指导组建议,高速公路运营企业尽快制定京秦地道地下水渗流外排边沟侵蚀及挡墙(dǎngqiáng)开裂整治方案(fāngàn),消除事故隐患;行业主管部门指导高速公路运营企业及时组织地质及结构专家勘察、论证(lùnzhèng),依据结论精准施策。
检查指导组还发现个别道路运输企业存在“三超一疲劳”未按规定(ànguīdìng)(guīdìng)进行处理(chǔlǐ)的情况。天津市胜腾货运有限公司(yǒuxiàngōngsī)车辆平台显示某驾驶员(驾驶车辆“津CM1771”)在今年4月至(zhì)5月超速报警记录共计300余条,企业均未及时提醒纠正(jiūzhèng),截至检查当日,公司未对该驾驶员超速情况进行处理。《道路运输企业和城市客运企业安全生产(shēngchǎn)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第三条规定,所属经营性驾驶员和车辆存在长期“三超一疲劳”(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且(qiě)运输过程中未及时提醒纠正、运输行为(xíngwéi)结束后一个月内未严肃处理,应当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在工程建设领域,检查指导组发现部分企业(qǐyè)防汛应急(yìngjí)预案不(bù)完善。例如团大公路改建工程防汛应急预案编制未进行风险分析(fēnxī),无分级响应相关内容。在水上交通领域,检查指导组发现部分企业船舶规范管理不到位。例如大沽海河客运有限公司所属船舶“滨海游2”轮(lún)消防设施定期巡检记录部分缺失。
针对发现的(de)问题,检查指导(zhǐdǎo)组督促相关责任单位(dānwèi)建立整改清单,逐项销号,形成闭环(bìhuán),不断补齐各领域短板弱项;同时,指导天津市交通运输委监督有关单位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制定(zhìdìng)整改方案,举一反三,防微杜渐,推动问题隐患动态清零,切实保障交通运输安全平稳有序运行。
作者丨涂林延
责编丨翟慧
审核丨连萌
监制丨陈林(chénlín)


近日,交通运输部检查指导(jiǎncházhǐdǎo)组第十组(简称检查指导组)赴天津滨海新区、蓟州区、东丽区等8个区,采取明察暗访和专家(zhuānjiā)指导服务相结合的方式(fāngshì),开展汛期(xùnqī)暑期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指导工作,共涉及点位30个,发现问题隐患95项(xiàng),其中重大事故隐患1项,突出问题1项。
6月16日,检查指导组发现津蓟高速公路京秦地道(K98+400)边沟(biāngōu)存在(cúnzài)不明水源常年渗流外排的(de)突出问题。该路段于2003年建成通车,目前,排水点附近边沟局部破损(pòsǔn),周边挡土墙开裂。持续渗流、冲刷(chōngshuā)可能存在路基掏空、沉陷等风险,威胁地道整体结构安全。
经查发现,京秦地道与周边两处勘察点位设计高程相比落差在4米左右,两处勘察点位地下水水位深度分别为(wèi)3.4米和3.5米,检查指导组初步推测京秦地道低于两处勘察点地下水水位深度,导致地下水持续(chíxù)渗流外排(wàipái)。检查指导组认为,相关单位对渗流潜在风险(fēngxiǎn)深层次问题(wèntí)认识不足、重视不够,运营阶段也未对该问题深入分析,采取(cǎiqǔ)工程处置措施。检查指导组建议,高速公路运营企业尽快制定京秦地道地下水渗流外排边沟侵蚀及挡墙(dǎngqiáng)开裂整治方案(fāngàn),消除事故隐患;行业主管部门指导高速公路运营企业及时组织地质及结构专家勘察、论证(lùnzhèng),依据结论精准施策。
检查指导组还发现个别道路运输企业存在“三超一疲劳”未按规定(ànguīdìng)(guīdìng)进行处理(chǔlǐ)的情况。天津市胜腾货运有限公司(yǒuxiàngōngsī)车辆平台显示某驾驶员(驾驶车辆“津CM1771”)在今年4月至(zhì)5月超速报警记录共计300余条,企业均未及时提醒纠正(jiūzhèng),截至检查当日,公司未对该驾驶员超速情况进行处理。《道路运输企业和城市客运企业安全生产(shēngchǎn)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第三条规定,所属经营性驾驶员和车辆存在长期“三超一疲劳”(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且(qiě)运输过程中未及时提醒纠正、运输行为(xíngwéi)结束后一个月内未严肃处理,应当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在工程建设领域,检查指导组发现部分企业(qǐyè)防汛应急(yìngjí)预案不(bù)完善。例如团大公路改建工程防汛应急预案编制未进行风险分析(fēnxī),无分级响应相关内容。在水上交通领域,检查指导组发现部分企业船舶规范管理不到位。例如大沽海河客运有限公司所属船舶“滨海游2”轮(lún)消防设施定期巡检记录部分缺失。
针对发现的(de)问题,检查指导(zhǐdǎo)组督促相关责任单位(dānwèi)建立整改清单,逐项销号,形成闭环(bìhuán),不断补齐各领域短板弱项;同时,指导天津市交通运输委监督有关单位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制定(zhìdìng)整改方案,举一反三,防微杜渐,推动问题隐患动态清零,切实保障交通运输安全平稳有序运行。
作者丨涂林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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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丨连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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